领克10EM-P无法按时交付新车 要求处理-新浪汽车

关于领克银川4S店车辆交付严重逾期及处理态度不当的再次投诉,车辆交付无故严重拖延,4S店售后处理一拖再拖,并存在诱导消费者撤销投诉的不当行为:1.订单与交付承诺:我于2025年10月7日在贵品牌授权4S店支付大定,订购领克10EM-P车型一辆。下单时,销售顾问未提供明确的交付时间表,仅表示会尽快安排。2.首次投诉:由于订单在之后长达数周内毫无进展(无排产信息、无预计交车日期),我于2025年10月20日通过车质网进行了首次投诉,要求给出明确的交付解决方案。3.4S店拖延与失信:首次投诉后,4S店工作人员与我联系,承诺会“与领导沟通后”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和解决方案。然而,截至今日2025年10月27日,距离承诺已过去整整六天,我未收到任何主动的、实质性的回复。所谓的“与领导沟通”已成为其拖延时间的借口。4.诱导性不当言辞:最令人无法接受的是,在该店工作人员与我的沟通中,竟提出“希望我在问题解决之前,先撤销上一次的投诉”。这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、带有模糊性和诱导性的答复,企图通过非正常手段消除表面投诉记录,而非从根本上解决客户问题。此举严重损害了我对领克品牌专业性与诚信度的信任。核心诉求:1